2009年8月23日 星期日

1781:第一任總統

無庸置疑的,華盛頓是美國國父,但他卻不一定是美國第一任總統。

華盛頓只是美國第一任依據憲法於1789年所選出的總統。而美國在實行憲法之前許多年就已經是一個國家了。1781年,當十三個殖民地都批准邦聯憲章時,新的國家就誕生了。

之後不久,國會全票通過由韓森出任美國第一位正式、全任期的總統。他的全稱為合眾國國會總統,他雖然沒有現代總統的權力,但他確實是當時獨一無二的總統。國會也通過提供新總統住所及僕從,且其地位「高於所有及每一位合眾國的人民」。

韓森的任期只有一年,而且人們現在幾乎都不知道曾有過這麼一號人物。但至少他的一位同事曾寫信向他祝賀:「我恭喜閣下的新職,坐上合眾國最重要的席位。」

這封祝賀信的署名為大家所熟知的:華盛頓

韓森的任期內,國會建立了財政部,制定美國國璽式樣並沿用至今(自1935年起,一美元紙幣上都印有美國國璽正反兩面圖樣),並宣布十一月的第四個星期四為感恩節

註一:還有其他人亦可視之為第一任總統,例如韓考克,他是第一屆大陸議會的總統,但當時美國尚不能稱為國家。或是杭廷頓,他是在各州批准邦聯憲章時的議會主席,但從未使用總統職稱,且不久之後因健康因素請辭。

註二:邦聯憲章其實可說是美國第一部憲法,它自1781年3月1日起施行了約八年。有些歷史學者感慨這是美國歷史中被遺忘的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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