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3日 星期日

1868:拯救總統

參議院議事廳內一片寂靜。所有人的目光都注視著來自堪薩斯州參議員羅斯。他手中掌握的不僅是現任總統的命運,也包括總統制度的未來。

彈劾案纏身的強森總統是在林肯總統被暗殺後接任。其時共和黨的強硬派掌握了國會,他們十分討厭民主黨籍的強森,認為他對南方各州過於軟弱。強森連續否決了多項國會通過的法案,共和黨決定把強森從總統寶座上拉下來。眾議院已通過強森彈劾案的罪名成立,就等參議院的判決。

美國三權分立(行政、立法、司法)制度受到考驗,行政機關的自主性是否受到立法機關牽制。如果國會可以扔掉他們不喜歡的總統,那麼總統職權將大幅衰弱無法回復。只差一票,共和黨就可以順其所願。有一名參議員遲遲未能承諾。

那就是羅斯

身為共和黨黨員,羅斯不支持強森總統及其政策。不過他也認為總統應有一個公平審判的機會,而不是因政治的理由將他趕下臺。由於他是唯一未承諾的一票,紐約論壇報形容羅斯有如:「被追獵的狐狸。」巨大的壓力四面八方而來,要他贊成有罪判決。不過他還是陷入長考,至到1868年5月16日投票當天。

首席大法官蔡斯問道:「羅斯先生,你怎麼說?」

「無罪!」

註一:共和黨羅斯為「叛徒」 、「野獸」、「臭鼬」……以及更難聽的話。在下一屆選舉中,他連任失敗。最後他加入民主黨,並遷至新墨西哥地區,被指派為當時的州長。多年之後,即使當初對他無情攻擊的政界人士也不得不承認羅斯當時的決定符合國家最高的利益。一份曾強烈抨擊羅斯堪薩斯州報紙後來說:「由於羅斯參議員的擇善固執和勇氣,把這個國家由比戰爭還糟的大災難中拯救出來。」、「」

註二:彈劾案是強森的政敵所提出,簡直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強森的一名內閣閣員曾說,如果強森不小心踩到一隻狗的尾巴,這就足以讓彈劾案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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