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檔案或文件夾,如果它的名稱最前面是一個點(.),它就不會出現在Nautilus檔案管理器內,命令列的ls也不會將此檔案列出來。除非使用者強制規定顯示隱藏檔,在Nautilus檔案管理器,由View (正體中文環境稱為「顯示」)選單,勾選Show Hidden Files (正體中文環境稱為「顯示隱藏檔」),或是於終端機鍵入ls -a命令。
因此,先在Nautilus檔案管理器選取欲隱藏的檔案,再按F2鍵,再於檔名最前面加上一個點(.)即可,如果它沒有立即消失,可按F5重新整理視窗內容。
如果希望檔案不要出現在Nautilus檔案管理器,但可於命令列中顯示,則在檔名最後加上一個漂移符號(~),例如:photo.jpg~或textfile~。
註:將檔案隱藏起來並不是一個好的安全措施,要預防資料或隱私外洩,最好是將檔案加密。
密技以Ubuntu 8.04長期支援版本(Hardy Heron)測試,有可能不適用於新版本,或需做配合微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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