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致謝邢有光將軍撰文並允發布
前言
在「FAA的三大認證」文章裡曾介紹了「型別認證」、「生產認證」以及「適航認證」,若一架飛機經過及獲得了這三種認證,表示它已具有一定程度的安全要求,但這不表示這架飛機從此就可以高枕無憂、百分之百的安全,因此在美國聯邦航空法規第39章的適航指令的內容中就規定了如果航空產品在使用後發現了不安全的問題時,應當如何處理以確保飛安。第39章可能是整部美國聯邦航空法規中最短的一章,但是它的重要性是不亞於其它的章節。
產品的定義
在美國聯邦航空法規中,為了讓它的條文規定說明白,常常會把一些名詞不厭其煩的定義清楚。在第39章就特別把航空產品定義了一遍,包括了航空器、發動機、螺旋槳、以及裝備器材。前三者的英文名詞翻譯不需多加解釋,望文生義也不致猜錯,但裝備器材這個字就比較難了,它的英文原意在美國日常生活中是指洗衣機、烘乾機、電冰箱、洗碗機、烤箱等總稱。而在美國聯邦航空法規第39章的定義裡,只要是不屬於航空器、發動機、螺旋槳的附件,所有安裝在航空器上的裝備儀器,只要是作為飛行操縱控制的用途,就通稱為裝備器材。
適航指令
適航指令是一旦航空產品(無論是航空器、發動機、螺旋槳、或裝備器材)發現了不安全的情況時,美國聯邦航空法規規定必須透過發佈適航指令的方式來處理。適航指令裡會清楚的說明這個指令適用於什麼樣的機種、應當如何執行這個指令內所規定的事項、以及這個指令的生效日期等等。例如波音公司針對中華航空公司在2005年5月飛機空中解體事件,發佈了一個編號為2003-03-19的適航指令,適用對象為所有的波音747機種,無論機尾部份是否有修補過,要求所有波音747的擁有者必須按波音公司在2002年11月26日所發佈,編號為747-53A2489的「服務通告」所規定的方式,依飛機使用狀況的不同,在規定的時限內執行三種不同層級的檢查。
一般而言,適航指令可分為兩種,一種為緊急性的,所有適用的飛機在收到適航指令後不可再飛行,必須立刻執行適航指令內所規定的事項;另一種為非緊急性的,通常是用飛行時數、起落次數或日曆天為準,來要求所適用的飛機何時應該完成適航指令內所規定的事項。在航空界裡常常把適航指令簡稱為AD。
適航指令的適用範圍
依據美國聯邦航空法規第39.1章節的內容,凡是任何航空產品中有不安全的狀況存在時,而且這個不安全的狀況可能已發生或將會發生在相同的產品設計上時,就必須發佈適航指令來處理這些不安全的問題。以前述之華航飛機為例,它在空中解體了,也就是出現了不安全的狀況,而且同樣的狀況有可能已發生或將會發生在其它的波音747上,所以美國聯邦航空總署就發出了適航指令,要求所有的波音747機種需按其使用狀況執行不同層級的檢查。
而且依據美國聯邦航空法規第39.3章節的內容,若美國聯邦航空總署發佈的適航指令適用於你擁有的飛機,除非你依照適航指令執行完畢所有應盡事項,你的飛機是不可以再飛行的。你看這張適航指令的威力有多大!
適航指令對飛機擁有者的影響
適航指令對飛機的擁有者而言,最大的影響便是在執行適航指令的規定事項所需的花費。各位讀者千萬別小看這項花費,它有的時候是非常驚人的,甚至於對有些飛機而言是不值得去執行的。在過去,美國聯邦航空總署對老舊機種的飛機常常因為考量安全因素,而發佈適航指令要求加裝或換裝某些設備,而且在發佈之前並未尋求公眾意見而忽略了實際現況,因此常常造成安全與經濟不平衡的現象,美國聯邦航空總署要求安全,擁有者希望經濟、卻被弄得叫苦連天。筆者曾雜誌看到一篇文章,作者是美國飛機擁有者及飛行員協會的理事長,他就說飛機擁有者一接到美國聯邦航空總署發佈的適航指令信函時,心中就開始發毛,擔心自己的飛機是不是屬於適航指令裡所指的飛機。他更語出驚人的說他認為這世界上並沒有所謂的老飛機,只是有老舊的機體配上許多新裝備而已!一語道盡了一般飛機擁有者對適航指令的體認。不過現在美國聯邦航空總署在發佈適航指令前會先徵詢大眾的意見,以便求得安全與經濟上的平衡。
結語
適航指令是針對飛安的一項要求,美國聯邦航空總署發佈的適航指令內容完整且周延,它不但告訴你跟那些飛機型別有關,而且會清楚的寫出檢查及處理的方式,或還有那些限制條件。同時,美國聯邦航空總署也規定,適航指令就是法規,你必須依照執行,否則的話你的飛機就不允許飛行!各航空公司就更應注意適航指令的執行,以確保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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