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8日 星期六

航空漫談:美國聯邦航空總署三大認證

特此致謝邢有光將軍撰文並允發布

前言

曾因工作上的關係,常常被問到以及注意到報章雜誌上提到「型別認證」和「生產認證」的字眼,而到底什麼叫做「型別認證」,什麼叫做「生產認證」,眾說紛紜,好像很清楚它的意義,又好像不清楚它真正的內涵。官方的說法,當然要以美國聯邦航空總署所頒佈之美國聯邦航空法規為準。但是你若是沒耐性的話,或者脾氣急躁的話,那你去讀美國聯邦航空法規一定會愈讀愈生氣、忿怒!若是你想睡覺的話,那就去讀一段美國聯邦航空法規,保證你很快入睡!其原因很簡單,因為大凡一切與民航有關的事業與活動──諸如航空器分類法、航空器設計要求、航空器認證、大、小航空公司運作、飛航規定、航空器維修、航空飛行維修訓練、航空維修站分類、航空器註冊、環保噪音、機場設施安全、通訊導航……──只要你能想到的,均包括在美國聯邦航空法規之內,由於這些事業與活動之間有相當深的依存關係,無法獨立超然,因此FAR這些法規之間也是相互關連,串在一起糾纏不清,(因為不容易讀得透徹,而覺得糾纏不清,其實是很清楚的),再加上這些法規是活生生的,是有生命的,它隨著科技的演進、創新而演變,它亦隨著生活形式和航空商業行為的演變而演變,同時亦隨著航空失事之教訓而增減,因此使得這本美國聯邦航空法規的複雜性就更加複雜了。所以若要從頭到尾讀通美國聯邦航空法規,倒真要具要廣泛的航空知識,配合心平氣和的態度和高度的耐心,方能瞭解其真正的涵義是什麼。本文即是針對「型別認證」、「生產認證」和「適航認證」依據美國聯邦航空法規第21章的說法先用通俗的文字來向大家說明一下。

「認證」的英文為「Certificate」,依據美國著名的韋氏辭典的定義為:「A document certifying that one has fulfilled the requirements of and may practice in a field」,用這個定義來描述「型別認證」、「生產認證」以及「適航認證」蠻恰當的,這三種「認證」基本上均要滿足美國聯邦航空法規的要求後,方可在航空界從事相關的活動。(你可以把「Certificate」譯成「檢定」或「證」,為了方便起見,還是用因俗成約的「認證」好了)。在還沒有詳細說明這三種「認證」(或「檢定」、「證」)以前,先向大家說明一下,美國聯邦航空總署為什麼要這三種「認證」,一言以蔽之就是為了要「安全」而已。如何才能達到「安全」的要求呢?不外乎在一架飛機的一生中,從設計開始到原型機製造、地面測試與試飛、量產、交機、營運、維修,以及除役的過程中加以適當的管制以達到安全上的要求。「型別認證」就是要管制設計、原型機製造、地面測試與試飛這四個階段的工作,以保證飛機之設計達到安全性之要求。「生產認證」就是要管制量產、交機這兩個階段,以保證生產出來的飛機是與設計一致的,同時生產出來的每一架飛機交給客戶時都是一樣的。如果有一個客戶要買三架,你總不能交給同一客戶三架不同的飛機吧!「適航認證」就是管制營運、維修與除役這三個階段,以保證飛機無論在客運或貨運時是安全的、是適合航行的。

型別認證

在研發一架飛機最前面的四個階段中──亦即設計、原型機製造、地面測試與飛試──無論原型機製造也好、地面測試或飛試也好,其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證明自己的飛機是合乎標準的,是合乎法規要求的,是達到高安全性要求的。在這個階段裡,你除了自己要先做到每一個零件、每一個組裝件均要合乎設計藍圖外,這個動作美國聯邦航空總署稱之為符合性檢查,同時要把製造出來的原型機飛試驗證一下,是否合乎適航標準,這個動作美國聯邦航空總署稱之為展現對法規的順從。當設計達到合乎法規要求同時具有飛行操作安全性時,再經美國聯邦航空總署的檢查與認可,美國聯邦航空總署便依法頒發「型別認證」給你或公司,在這個階段裡美國聯邦航空總署像婆婆似的管東管西、看東看西,什麼都管、什麼都看。不過在這裡要提醒大家一下,「型別認證」並非僅僅是一張可以掛在牆上類似獎狀的東西,它尚包括了飛機設計的藍圖、材料規範、零件的製程……等一大堆成箱成櫃的設計資料,它們是無法掛在牆上的,因此「型別認證」並非一張紙而已,它是被美國聯邦航空總署認可的一套飛機設計資料。你千萬不要小看這一套被美國聯邦航空總署認可的資料,它可就是公司的最大資產,無論你自己要去繼續量產也好,或是不想再在航空界玩了也好,它是可以出售的!它是可以賣給別人的,如果的確是一架很好的設計,會有人搶著要買的!你看到這裡,你認為「型別認證」這樣的中文翻譯是否恰當?還是「設計檢定」或「設計證」較好呢?

生產認證

當飛機研發完成,並獲美國聯邦航空總署頒發「型別認證」的文件以後,下一步要幹什麼呢?如果你是設計者,當然是希望能大量生產然後賣出去賺錢囉,對不對?如何量產呢?依照什麼生產呢?如何保證每一架生產出來的飛機是一樣的呢?這個答案很簡單,就是要要求你的員工依照前述「型別認證」核准的藍圖來生產製造,簡單的說就是依圖施工,這個時候你千萬不需要員工的想像力,否則的話,你每架生產出來的飛機都不一樣!什麼時候需要員工的想像力,容後再談。仔細一點來說,就是要求員工按照品保系統所編定的手冊、規定按步就班的去做,比較困難的地方是如何編撰一本清楚、可行、有效率的手冊,更難的是如何要求員工依手冊去做,不要忘記,只要涉及到人,就會犯錯,員工不是機器啊!當你把生產的廠房蓋好,人員佈置妥當,手冊、規定寫好,經過美國聯邦航空總署實地之審查核可後,同時又依據核可之生產試飛程序來驗證每一架飛機,美國聯邦航空總署便依法頒給你「生產認證」,授權你生產及交機,自已有自主權之後美國聯邦航空總署就不再像婆婆似的管東管西,只是偶然來看看,是否有逾矩的行為!你讀到此,你認為將「生產認證」這樣的中文翻譯是否恰當?還是「生產檢定」或是「生產證」呢?不過,「生產認證」倒是一張類似獎狀的東西,美國聯邦航空總署還規定你一定得掛在公司顯眼之處呢!要讓大家看得到。剛才談到「型別認證」連同成箱成櫃的設計資料可以賣,可以把研發的經費賺回來,你認為「生產認證」可不可以賣?答案是不可以,它是不能轉讓的,原因很簡單,你想僅憑「生產認證」這一張紙,沒有廠房設施,沒有手冊、規定,沒有適當員工組織,能生產飛機嗎?

除了前面所說的二個「認證」之外,美國聯邦航空總署在頒發「型別認證」與「生產認證」的中間尚有一個所謂的「證」,這個「證」值得解釋一下,官方的用辭叫做「依型別認證來生產」。美國聯邦航空總署認為由於飛機研發公司在努力設計獲得型別認證之前可能沒有餘力同時進行生產認證的準備工作,此外有的時候由於某些原因使型別認證生產認證無法同時獲得,再者如果一定要在生產認證獲得之後才能生產的話,可能有些研發公司活不下去了,因為研發認證經費實在很高,時間即金錢,如果能在獲得生產認證之前亦准許酌量生產交機給客戶,公司有所進帳,的確是一件功德無量的事。基於這些理由,美國聯邦航空總署用「依型別認證來生產」這個方法來規範型別認證生產認證過渡時期之生產工作。它的內涵就是現在你僅憑「型別認證」,在獲得「生產認證」之前,你所生產的每一架飛機,美國聯邦航空總署一個不漏地全部要一一檢查以及試飛,以確保每一架飛機適航的要求,換句話說,美國聯邦航空總署的工作參與量很多很多!如果你是公司老闆願意這樣一直作下去嗎?不但你不願意,美國聯邦航空總署也不同意這樣無限期的搞下去的。美國聯邦航空總署也會鼓勵你儘快獲得生產認證以舒解美國聯邦航空總署之工作負荷。

適航認證

量產出來的飛機,當然是希望儘快賣給顧客,不論買方是航空公司也好,是個人也好,無非就是要運人或運貨,至於用在運兵打仗,因為不屬於民航的範圍,則不在這裡討論範圍之內。航空公司他們希望的是什麼呢?首要就是營運中的飛行安全,一旦失事,不是航空公司要倒閉,就是保險公司要賠錢。因此如果按照前面所講的在「生產認證」之下生產出來的飛機,因為它是按照「型別認證」的藍圖組裝出來的,用一句官方的話就是具有「設計製造符合性」,同時又經過生產交機的試飛,證明它是安全的,因此美國聯邦航空總署就針對每一架新生產出來的飛機,頒發一張「適航認證」,一機一張,永遠隨著飛機跑,它表示的意義是說這架飛機是適合航行的,是安全的!但它不表示從此這架飛機永遠是適航的,除非你按規定定期維修,否則美國聯邦航空總署會吊銷這張證照。走筆到此,你認為「適航認證」這樣的中文翻譯是否恰當?還是「適航證」更好呢?不過,問題又來了,「適航認證」能不能轉讓呢?答案是它可以轉讓,但是要跟著飛機一併轉讓才有意義。美國聯邦航空總署規定「適航認證」要掛在飛機之門口或是駕駛艙門上。下次你搭飛時注意一下,看看這張巴掌大的「適航認證」在那裡?如果飛機上沒有這張「適航認證」,筆者建議你改搭另外一架班機,以策安全。

美國境外生產之考慮

寫到這裡,還有一個有趣的問題便是美國聯邦航空總署願不願意或者能不能頒發一張「生產認證」給一家公司其生產之廠房設施設在美國境外的呢?基本上美國聯邦航空總署是不願意,除非你能設法讓美國聯邦航空總署覺得他不會因為廠房設在外國,造成他依法執行工作之困擾與不便,用官方的話來說就是對美國聯邦航空總署不會造成「過度不當的困擾」。這句話很有意思,既沒說不行也沒說行,至於到底行不行,除了要看美國聯邦航空總署的臉色外,尚要看你自個兒本事,「路」是人走出來的!不過在2001年9月下旬美國聯邦航空總署在德州達拉斯召開之「認證」研討會中,在美國聯邦航空總署所發的講義中提及美國聯邦航空總署曾同意過具有「生產認證」者將生產地點設置在美國境外的案例。細節應該怎麼辦可參考美國聯邦航空總署所發佈編號為AC21-24的文件。

結語

拉拉雜雜地寫了這些,既然你已經讀到這,尚未睡著,想必有一些心得,筆者亦趁此機會簡單地總結一下;

FAA Certificates
  • 三種認證與飛機設計製造過程之關係,以上圖表示。
  • 型別認證」的真正意義是美國聯邦航空總署依據美國聯邦航空法規的規定,在飛機研發工作達到設計製造符合性以及對法規的順從性的要求後,即頒發「型別認證」,亦即表示對飛機研發工作的認定。有了它,生產才有依據。
  • 依型別認證來生產」的真正意義是美國聯邦航空總署依據美國聯邦航空法規的規定,在未獲得生產認證之前,准許你在型別認證之名義下生產,但是美國聯邦航空總署對每一架飛機均要檢查與試飛,美國聯邦航空總署工作參與量非常高。
  • 生產認證」的真正意義是美國聯邦航空總署依據美國聯邦航空法規的規定,申請者若能依據型別認證的設計藍圖,配合品保控制系統手冊,製造出架架相同的飛機,再依核可之生產試飛程序試飛交機,則美國聯邦航空總署依法即頒發「生產認證」,美國聯邦航空總署不再針對每一架飛機作檢查與試飛。有了它,方能在自主性高之情況下生產與交機。
  • 適航認證」的真正意義是飛機擁有者若依據美國聯邦航空法規的規定執行維修的工作,保持飛機之構型與設計圖一致,並使飛機能在安全的操作下,美國聯邦航空總署則依美國聯邦航空法規的規定來頒發「適航認證」。有了它,飛機才適航。
  • 在瞭解這三種「認證」的意義後,可以發現它們是有連貫性的,其範圍涵蓋了一架飛機的整個生命歷程。這篇文章因為是用通俗的文字寫的,也不嚴謹,其中間尚有許多過程被略過了,目的是先讓大家有一個比較清楚的概念,再去瞭解美國聯邦航空法規之內涵就容易多了。

1 留言:

Unknown 提到...

學長,謝謝你分享的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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