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雖然某一個證人回答問題時有些反覆,不過我們有時候總會忘記一些事情,只要最後記得清楚就好了。例如,今天早上我進法庭時,我可以發誓我出門時把勞力士手錶在褲子口袋裡,可是我現在想起來,我把它放在浴室鏡箱的第二層而忘了帶來。所以,我裁定該名證人的證詞有效。」
等到法官下庭回家後,太太問他:「你今天忘了帶手錶上班?」
法官說:「是啊!你怎麼知道的?」
太太說:「真不知道你是怎麼想的!有這麼重要嗎?要派五個人來拿。」
法官說:「天啊!我沒有派人回家來拿!你把手錶給他們了嗎?」
太太說:「我交給第一個來的人。真是怪了,他們若不是你派來的,怎麼都知道手錶放在哪裡?」
檢查官在質問辯方證人:「你有沒有前科?」
證人:「沒有。」
檢查官:「有沒有被逮捕過?」
證人:「沒有。」
檢查官:「你確定嗎?你宣誓要說真話的!」
證人:「確定,我一向身家清白。」
檢查官:「我總覺得你很面熟,在什麼地方抓過你!」
證人:「嗯……我在地檢署對街的理髮店掃地,你每個月來一次。」
小余因為交通違規而上法庭應訊,法官問:「我好像從前見過你,這是你第幾次違規了?」
小余說:「這是第一次」,接著又巴結的說:「不過我曾經教過你女兒小提琴。」
法官立刻說:「哦!三十年徒刑。」
法官傳老張到法庭作證,老張請求法官收回成命。
法官:「什麼理由?」
老張:「我在公司上班。」
法官:「你認為公司不能一天沒有你?」
老張:「正好相反,我怕老闆發現公司有沒有我都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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