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特證明他可以接受各種不同的挑戰,包括戰鬥機飛行員、試飛員、太空人及以政治人物。他於1929年出生自印第安納州的諾貝爾鎮。於1953年自飛行訓練生專案結業,掙得他的飛行員翼徽並成為美國空軍的一員。於1954年,身任空軍少尉,他以天蠍式F-89戰機贏得丹頓市全國航展的艾利森盃競速大獎。於1956年,他進入空軍理工學院研習,兩年後取得航空工程學位。然後進入加州的艾德華空軍基地的美國空軍實驗機試飛員學校,完成所有課程。當他在艾德華空軍基地擔任試飛員時,他負責超級軍刀F-100戰機的進階測試。於1960年,他獲選為首批五名飛行員之一,參與動力沖天X-20實驗機的研發工作。
在X-20實驗機計畫被取消之後,奈特加入X-15實驗機計畫。於1967年10月3日,他登入X-15A-2的駕駛艙,執行「將飛行包絡線推至極限」的系列實驗飛行其中一項。他的飛機由一架B-52轟炸機帶至莫哈維沙漠上方高空,被釋放後點燃火箭引擎、開始爬升。當外掛的推進劑用完之後,他丟掉那兩個外掛的空燃料槽,飛機則繼續在稀薄的大氣中上升,直到超過100,000英呎後開始平飛。經過引擎加速140秒之後,該X-15實驗機加速至6.7馬赫(時速4,250英哩),是除了太空梭之外,載人動力飛機最快的速度記錄。那次飛行中,飛機的表面溫度超過華氏3,000度。之後奈特短暫離開試飛工作,到了越南的藩朗空軍基地,駕駛超級軍刀F-100戰機,執行過253次戰鬥任務。越戰後,他改駐俄亥俄州的萊特·派特森空軍基地,擔任鷹式F-15戰鬥機研發工作的測試主任。於1973年,他畢業於國防工業學院,再回到萊特·派特森空軍基地擔任幽靈式F4戰鬥機的系統專案辦公室主任。之後為擢升戰鬥機攻擊系統專案辦公室主任,負責美國空軍戰鬥機的研發及量產工作。於1979年,他回到艾德華空軍基地擔任空軍飛行中心指揮官,直至1982年自空軍退役為止。奈特的試飛生涯中累積超過7,000飛行小時,100種以上機型。他退伍後曾擔任加州的棕櫚谷市長,以及加州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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