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使用rm命令刪除檔案,該檔案不會像在GNOME桌面下,先放入垃圾桶,還有反悔的機會,可以垃圾桶中取回。不過使用者可以自訂一個trash命令,只將檔案移至Ubuntu系統預設的垃圾桶內。如此,檔案還有救回的機會,或是待會清除垃圾桶時才向它永久道別。
增加新的命令不需要自己寫程式打造一個全新指令,使用者其實是創造一個命令別名。先以Gedit開啟家目錄下的.bashrc檔案:
$ gedit ~/.bashrc
在該檔案最末加上如下文字:
alias trash="mv -t ~/.local/share/Trash/files --backup=t"
存檔,關閉Gedit。開一個新的終端機測試新命令,例如:若要將filename.doc移至垃圾桶,鍵入trash filename.doc。這個命令也適用於刪除文件夾或多個檔案至垃圾桶,例如:trash filename1.doc filename2.doc filename3.txt。
密技以Ubuntu 8.04長期支援版本(Hardy Heron)測試,有可能不適用於新版本,或需做配合微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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